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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海涛:书道自然
发布日期:2014/9/3 22:53:54   文章来源:天下冀商网

 

    读《老子》多遍,每次读来,皆有不同感悟。“道”作为老子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涵义博大精深。在老子看来,“道”是运动变化的,宇宙万物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等一切运动,都是遵循“道”的规律而发展变化。

    老子视“道”为超时空的天地万物的根源,它既有宇宙本体的意义,也揭示规律的意义。它的界属模糊不清,可谓“玄之又玄”。反观中国书法呈现的表意性、抽象性及模糊性的特点,竟也与“道”静默相契。

    中国书法写无形之象、无音之声,它以宇宙万象为形质,妙在游离于具象世界的“似与不似”之间,绝妙地迹化了“道”的形象,也最是能贴切到人格修行上来。可以说,书法与“道”的这种内在联系,使得中国书法历经数千年而久盛不衰、魅力无穷。

    书法艺术的生成并非特立独行,而是借鉴、融汇了多种学科的成分,从哲学、宗教、美术、音乐、科技以及大自然中汲取营养,不是简单地书写文字。书写者的文化修养、品位内涵、阅历感悟、心路历程,都会对书法创作产生深刻的影响。书法家在书法创作中渐入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才有可能接触书法艺术中美的真谛。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书法对道的遵循表明宇宙万物的运动规律是书法的本源,而书法艺术也无不在整体上体现出宇宙本体的生化消息。

    蔡邕《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蔡邕认为书法源于自然,而这个自然实际上即指宇宙本体——道。宇宙本体论的确立使蔡邕书沦进而深入到书法主体及书法纯形式层面,蔡邕强调书家创作状态必合乎道,即进入自然的状态,使心性不为物滞,在书法中得以任情地流露。蔡邕从审美的角度说明文字已经失去了作为表意符号的功能,所剩下的只是它的形式所产生的向大自然那样绚丽多姿、气象万千的形象了。

    书法与道的关系是浑然一体的,得道方可为书。书法家只有纯任自然才能臻于天人合一的道境。

    人们常说“晋人书取韵”,这种“韵”主要表现为书法家平和自然、含蓄蕴藉的“中和”心态。魏晋强调的“和”是多样变化之“和”,王羲之是魏晋书法“中和”之美的典范。王羲之在书论中说:“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志气和平的心境、情感力度,骨肉相称、刚柔相济、质妍结合的审美意境,多样变化而又和谐统一的书法形式在王羲之那里得以充分完满的体现。在这里,自然、人与书法相互感应着,浑为一体。

    曾有人问于右任:写字的“要领”是什么?于右任回答:“顺乎自然。”于右任在晚年的一首《写字歌》中,这样写道:“起笔不停滞,落笔不作势,纯任自然,自迅速、自轻快、自美丽。”听其言,再观其书,于右任书法没有形式的冲击效果,有的只是平淡与从容,削尽繁华,一任自然。

    书法作品贵在自然,又被认为体现自然。书法的最高境界仍然是自然,一幅完美的书法作品就是笔法自然,字法自然,章法和墨法自然的结合体。书法的艺术美源于自然,与自然相沟通,遵循自然规律得以发展,最终反映自然天道,复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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